青云中学2016-2017下学期 期中考试组织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主 考:徐延瑞 副 主 考:高军和 冯 振 考风督查:高军和 冯 振 郭天虹 耿焕学 年级负责:刘海涛(六年级) 毕泗胜(七年级) 王国进(新校区八年级) 陈国涛(老校区八年级) 李展刚(九年级) 保 密:张清健 李姝颖 王国贞 网上巡考:王怀占 后勤保障:和西芳 巩庆盛 医 务:王 萍 信 号:敬志国 卫 生:各监考员 物管人员 保 卫:保安 二、保密室地点 教导处 各年级考务人员必须于考前30分钟(上午7:20、下午1:30)到保密室领取试卷。 三、试卷扫描: 王怀占 刘延明 李姝颖 王国贞 考完后各年级考务人员及时将整理好的答题纸送往综合楼二楼云阅卷中心(一科一送)。 四、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年级、科目 六年级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4月24日 (星期一) 上午 7:50~9:50 语文 下午 1:30~3:00 物理 3:30~5:00 思品 4月25日 (星期二) 上午 7:50~9:50 数学 数学 数学 数学 10:10~11:10 思品 思品 思品 下午 1:30~3:30 语文 语文 语文 1:30~3:00 化学 3:30~4:30 历史 4月26日 (星期三) 上午 7:50~9:50 英语 英语 英语 英语 10:10~11:10 历史 历史 10:10~11:40 物理 下午 1:30~2:30 地理 地理 地理 3:00~4:00 生物 生物 生物 4月27日 (星期四) 上午 7:50~8:50 历史 9:20~10:50 化学 语文、数学、英语120分钟120分;物理、化学90分钟100分;九年级思品90分钟100分, 其余年级思品60分钟100分;九年级历史60分钟100分,八年级史地生60分钟50分,六七年级史地生60分钟100分。 五、考场及监考安排 六年级负责人:刘海涛 考 务: 于军 王萍 考 场 安 排 场次 考点 人 数 考号 (01163--) 监考教师 第1场 六年级1班 60 0001-0060 杨化亮 第2场 六年级2班 60 0061-0120 牛其涛 第3场 六年级3班 60 0121-0180 刘洪霞 毛西奇 第4场 六年级4班 60 0181-0240 禹化雷 张庆禄 第5场 六年级5班 60 0241-0300 吴伯欢 刘 婧 第6场 六年级6班 60 0301-0360 武培芳 徐勤和 第7场 六年级7班 60 0361-0420 于在兴 张宝文 第8场 六年级8班 60 0421-0480 王明华 赵 琳 第9场 六年级9班 60 0481-0540 段献风 任 杰 第10场 六年级10班 60 0541-0600 姜荣腾 韩 雯 第11场 六年级11班 60 0601-0660 李华珍 徐秋丽 第12场 六年级12班 60 0661-0720 米继云 徐 红 第13场 六年级13班 60 0721-0780 万 静 魏 娜 第14场 六年级14班 60 0781-0840 常永增 王 卫 第15场 六年级15班 60 0841-0900 张庆华 张 燕 孟 佩 第16场 六年级16班 60 0901-0960 刘允梅 陈明美 贾 欢 第17场 六年级17班 60 0961-1020 徐西报 李英娇 佟业勤 第18场 六年级18班 60 1021-1080 李德强 王 婷 陈 冰 第19场 六年级19班 60 1081-1140 刘 英 王 瑶 刘正姿 第20场 六年级20班 60 1141-1200 韦 珍 陈 俐 路光娟 第21场 六年级21班 60 1201-1260 万传章 姬中芳 周 新 第22场 六年级22班 40 1261-1300 丁 彬 李作军 高慎永 七年级负责人:毕泗胜 考 务:毕泗胜 陈 萍 场次 考点 人数 考号01173 监 考 教 师 第1场 1班 60 0001-0060 周全福 蒋晶晶 第2场 2班 60 0061-0120 张 静 董欣欣 第3场 3班 60 0121-0180 类维彬 李 娜 第4场 4班 60 0181-0240 赵 铁 吕 鹏 第5场 5班 60 0241-0300 许同强 陈妤婉 第6场 6班 60 0301-0360 巩俊钰 徐 晖 第7场 7班 60 0361-0420 贾西华 赵万霞 第8场 8班 60 0421-0480 刘 瑞 万国峰 第9场 9班 60 0481-0540 武洪燕 邢德勇 第10场 10班 60 0541-0600 万 娟 尹逊平 第11场 11班 60 0601-0660 牛妍妍 牛 勇 第12场 12班 60 0661-0720 刘寅芝 潘继芬 第13场 13班 60 0721-0780 陈兴伟 王海燕 第14场 14班 60 0781-0840 李灵芝 鲁法香 第15场 15班 60 0841-0900 曹 健 施会珍 第16场 16班 60 0901-0960 王秀霞 郭洪冲 第17场 17班 60 0961-1020 陈 凯 郑月红 徐 蕾 第18场 18班 60 1021-1080 朱耀武 孙凤菊 王 虹 第19场 19班 60 1081-1140 臧晓敏 李光红 杨玉波 第20场 20班 60 1141-1200 魏志琴 于明华 陈振慧 第21场 三楼微机室北邻 80 1201-1280 李 扬 赵 娜 付瑞萍 第22场 一楼会议室 56 1281-1336 安祥珍 董 健 徐雯雯 八年级负责人:王国进 考务:张希超 佟强 王丙伦 考场起止号 监考人 一场(五楼中楼梯东)(501-550) 李树霞 王汉国 二场(五楼中楼梯西)(551-600) 李霞 许芳 三场(7)班(601-650) 徐勤广 李在娟 四场(8)班(651-700) 胡 静 蒋涛 五场(9)班(701-750) 李美 李君灿 六场(10)班(751-800) 王庆华 周萍 七场(11)班(801-850) 王德龙 殷西玲 八场(12)班(851-900) 安自超 王腾、徐晓月 九场在级部办公室东教室(901-950) 曹新艳 徐萌
六、阅卷安排
阅卷时间:4月27日
六年级负责人:刘海涛
学 科 |
组 长 |
阅 卷 成 员 |
语文 |
武培芳 |
王明华 姜荣腾 李华珍 万静 张庆华 李德强 宋来莹 贾欢 陈俐 路光娟 |
数学 |
刘允梅 |
徐勤和 禹化雷 杨化亮 张宝文 米继云 常永增 刘英 韦珍 喻松 任杰 |
英语 |
刘洪霞 |
赵琳 韩雯 徐秋丽 魏娜 陈明美 徐西报 于军 万传章 王瑶 毛西奇 |
政治 |
于在兴 |
张庆禄 段献风 张清健 李英娇 王平 |
历史 |
徐 红 |
丁 彬 牛其涛 李作军 |
地理 |
张 燕 |
吴佰欢 曹转玲 王 婷 刘婧 |
生物 |
姬忠芳 |
岳凌云 王卫 佟业勤 刘斌 |
七年级负责人:毕泗胜
学科 |
组 长 |
阅 卷 成 员 |
语文 |
牛妍妍 |
张 静 李 扬 巩俊钰 贾西华 施会珍 陈兴伟 蒋晶晶 孙凤菊 魏志琴 |
数学 |
潘继芬 |
周全福 付瑞萍 许同强 刘 瑞 武洪燕 李灵芝 曹 健 杨玉波 毕泗胜 |
英语 |
赵 铁 |
陈妤婉 安祥珍 王 虹 万 娟 刘寅芝 陈振慧 王秀霞 陈 凯 臧晓敏 |
政治 |
吕 鹏 |
李光红 赵万霞 徐 蕾 朱耀武 |
历史 |
类维彬 |
郑月红 王怀占 于明华 |
地理 |
李 娜 |
邢德勇 鲁法香 郭洪冲 |
生物 |
董欣欣 |
赵 娜 万国峰 王海燕 |
八年级负责人:王国进
科目 |
组长 |
阅 卷 成 员 |
语文 |
王庆华 |
徐晓月、李霞、胡静、王庆华 |
数学 |
王丙伦 |
徐勤广、王国进、王丙伦、安自超 |
英语 |
王德龙 |
李君灿、李树霞、王德龙 |
物理 |
李在娟 |
李在娟、周萍、许芳 |
化学 |
徐萌 |
徐萌、王腾 |
政治 |
佟强 |
张凤琴、佟强 |
历史 |
李美 |
李美 、王汉国 |
地理 |
殷西玲 |
殷西玲、曹新艳 |
生物 |
张希超 |
张希超、蒋涛 |
七、注意事项
1、监考阅卷教师不得请假,按时到岗点名,迟到、早退、旷工者按考勤制度2倍扣分,若遇特殊情况不能监考阅卷,必须提前报校长批准。凡参加监考阅卷的教师计入继续教育学分,不参加监考阅卷教师取消当年量化资格,取消年度考核及各项评优资格。
2、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清理考场,学生东西一律放在考场外,场内不准留有任何书籍、资料等与考试有关的东西,否则视为作弊。
3、监考教师监场期间不准随便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监考不认真导致学生有作弊行为,发现一人次扣该月该班班级量化总分2分,监考教师扣年度师德量化1分。
4、各年级实行集体阅卷、全员阅卷,不得请假;学科阅卷由各备课组长负责,根据实际确定分工并做好分工记录;阅卷教师要高标准、高质量阅卷,阅卷时要认真核对答案,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严禁任何舞弊现象发生。
5、各年级要安排专人,对考试期间的校园、教室、楼道等进行检查,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防止任何意外发生。
6、考试、阅卷工作结束成绩审核无误后,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将答题纸领回,适时进行讲评;各年级组织好期中质量分析会,试卷分析、提升计划等材料及时报教导处。
新泰市青云中学
2017年4月20日
附:
监考员守则
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严格遵守监考员操作规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能拨打、接听手机,收发短信。
3.考前每个考场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考报告。
4.监考人员应提前入场检查,整理考场,做好清场工作。
5.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的进入考场。
6.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7.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及时制止考生的违纪行为,不得隐瞒袒护。
8.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在执行纪律的同时注意保持好考场的正常秩序。
9.在考场内应该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吸烟、看书报、谈笑、睡觉、抄做题等)。
考生守则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黑色中性笔、铅笔、橡皮、直尺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以及各种通信工具、电子设备等物品。考场内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3.入场后,要对号入座。
4.答题前应认真在试卷或答题纸上规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班级、准考号等信息。
5.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提出或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
6.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7.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带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答题纸离开考场。
8.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