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突出问题,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树教育良好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号)《泰安市关于开展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泰教师训(2017)2号)《新教函(201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师德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徐延瑞 副组长:高军和 成 员:贾西华 冯 振 郭天虹 耿焕学 王国进 师德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高军和 副组长:贾西华 成 员:冯 振 郭天虹 耿焕学 王国进 刘海涛 毕泗胜 陈国涛 二、治理重点 (一)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二)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三)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四)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 (五)其他应当认定为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 (六)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并从中获取报酬。 三、强化措施 各级部、各部门是治理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治理效果。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教师会、寒暑假教师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强化《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十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泰安市教育局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师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今年5月组织开展以“弘师德、正师风、铸师魂”为主题的师德演讲比赛,8月评选表彰2017年青云中学最美教师10名,集中宣传最美教师事迹,12月组织开展师德模范报告会,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进一步明确职业操守、师德底线,自觉远离有偿补课和乱订教辅资料。 2.构建治理监督网络 学校向在职教师致公开信,重申中小学在职教师师德规范要求,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乱订教辅资料。学校门口悬挂“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标语,在学校公示栏张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泰安市教育局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设立举报信箱并公示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印发公示致家长的一封信,邀请家长监督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在家长信上要公开分管师德建设副校长和负责师德建设负责人和各级部、各部门负责人的手机号、电子邮箱。层层签订《泰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责任书》《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书》。 3.实施重点巡查督办 各级部、各部门要成立督查队伍,经常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一经发现本口老师有违规行为,必须迅速核实,并按照有关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及时上报学校。各口要利用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重点检查或明查暗访,对群众、师生反映强烈的学校及教师进行跟踪检查,重点监督,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处。 四、落实责任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部、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本口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把制止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列入本口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态化管理。各级部、各部门负责人是治理本口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防止流于形式。 具体责任人: 六年级:郭天虹、刘海涛 七年级:高军和、毕泗胜 八年级:王国进、陈国涛 九年级:冯振 李占刚 后勤教辅:郭天虹 音体美:耿焕学 五、重点区域 1、滨湖小区:王国进 2、教 师 苑:冯 振 3、平阳国际:毕泗胜 4、老家属院:高军和 5、新家属院:张 琴 6、向阳小区:李占刚 7、阳春小区:耿焕学 各级部、各部门要制定本口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订教辅资料的实施方案,对措施不力,管束不严,督查不到位,本口教师存在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新泰市青云中学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