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泰市青云中学 >> 学校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27
 

仪器管理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对教学仪器进行维修和保养,凡因保养不善造成的仪器损坏,要追究当事人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1)日常工作中,仪器管理员要经常对仪器室、仪器柜进行清扫。柜内仪器要定期进行检查,随时做好十防(防尘、防潮、防锈、防变形、防热、防震、防虫、防腐、防变质、防丢失)工作。

2)仪器借出使用后归还时,仪器管理员要对使用过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做好保养工作,(如紧固松动的螺钉,对明显变形件的整形,多附件仪器的附件清点,归位等)保证仪器处于正常状态。

3)仪器管理员要努力熟悉各类仪器的结构,性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对需维修的仪器及时维修。并作好登记,以保证完好率。(复杂、精密仪器在没有充分把握之前。不可乱拆乱卸,以免扩大入障)凡自己不能维修的已损坏的仪器,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经同意后,送有关单位修理。

4)仪器管理员维修仪器,保养仪器所需的工具、器材等,仪管员可向学校申请,学校要积极解决。以满足维修工作需要。

5)每学期结束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组织,教导、总务部门、理、化、生教师,仪管人中同参与,对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作好详细记录,仪器完好率在95%以上的,学校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青云一中

2006-9-1

点击数:1242次 【字体: 加入收藏 打印文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