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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细则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04
 

  教师考核制度是教师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考核结果是教师受聘任数、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为使考核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根据《台州市中小学教师考核表》和《台州市学校行政后勤人员考核表》的考核内容,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小学教师考核评分标准
  (一)政治思想品德(25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分)
  政治学习或政治活动请假一次扣0.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在公共场合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每发现一次扣1分。
  2.进取精神(2分)
  政治上求上进,业务上求进取,积极参加各项竞赛、评比活动和各项业务培训活动的,可得满分,否则扣0.5分。
  3.专业思想(1.5分)
  有从事第二职业的扣1分, 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搞第二职业的不得分。
  4.工作责任心(2分)
  在工作时间内打牌、走棋、打毛衣等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一经发现每次扣0.5分;完成岗位职责不认真、 擅自离岗或分配的工作没有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0.5分。
  5.服从安排(1.5分)
  没有充分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拒不执行者不得分;虽服从安排但工作敷衍了事的每次扣0.5分。
  6.贯彻大纲(1.5分)
  未经教务处同意,任意增减课时的每节扣0.2分;擅自乱订资料扣0.5分。
  7.全面发展(2分)
  布置超负荷作业,家长、学生反映较大的扣0.5分, 阻碍学生参加技能科学习、训练的每次扣0.2分。
  8.热爱学生(2分)
  把学生请出课堂每人次扣0.2分;变相体罚学生扣0.5分;体罚学生视情节轻重扣1-2分;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打负分。   
9.重视德育(2分)
  学生违纪教师在场不劝阻的每次扣0.5分; 对学生进行负面引导或教师言行不当造成学生反响的扣1分。
  10.遵纪守法(2分)
  按有关规定对违规的扣1-2分;赌博、吸毒、 违规带生私教被查处的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11.文明礼貌(1.5分)
  衣着不整,穿拖鞋、穿背心进教室的每次扣0.5分; 公共场合乱丢果壳、纸屑、烟蒂等不讲卫生每项扣0.3分。
  12.团结互助(1.5分)
  有不利教师团结的言行的扣0.5分;教师之间吵架的扣1分;教师之间吵架不听劝告的不得分;向上级反映情况严重失实的不得分。  
13.关心集体(1.5分)
  公益活动不参加的每次扣0.5分; 集体财产受损而熟视无睹的扣0.5分,任意损坏校产或损公利己的扣1-1.5分。
  14.奖惩(2分)
  获镇先进得1分;获县级单项先进及以上的得满分。
  (二)文化专业知识水平(10分)
  1.进修培训情况(4分)
  学历合格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参加大专学历进修的可得满分,学历不合格而又没有参加学历进修的扣2分;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扣2分。
  2.参加教研或学术活动情况(6分)
  无学年教学经验总结扣1.5分;互相听课每少一节扣0.5分;业务学习请假一次扣1分, 应该参加的教研或学术活动而不参加的扣2分。
  (三)教育教学能力(10分)
  1.开课或讲座情况(2分)
  校级(教研组内亦可以)开课或讲座每次得0.5分; 镇级每次得1分;县级及以上得2分。(领导检查听课不属公开课。)
  2.备课(3分)
  教案数不足授课数的50%的不得分;教案不足,但超过授课一半以上的扣1-2分;完全运用旧教案的扣2分;教龄在三年以内不备详案的扣1分;教案完全抄袭的扣1.5分。
  3.改作(2分)
  应批改的作业而没批改或批改不及时,每次扣0.2分; 三分之一的作业没批改不得分;技能科教师应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比赛而没有辅导的每次扣0.5分。
  4.上课(3分)
  课堂教学秩序混乱的扣2分;上课条理不清,家长、 学生反映较大的扣2分;无故旷课每节扣1分;上课经常迟到扣1.5分。
  (四)工作成绩(30分)
  1.教学效果(20分)
  ⑴完成教学计划(2分),无教学计划扣1分, 无按计划完成扣1分。
  ⑵合格率(6分)
  低段:98%以上得6分,90%以上得5.5分,80%以上得5分,80%以下 得4分。
  中段:90%以上得6分;80%以上得5.5分;70%以上得5分;70%以下 得4分。
  高段:85%以上得6分;75%以上得5.5分;65%以上得5分;65%以下 得4分。
  ⑶优秀率(4分)
  低段:95%以上得4分,90%以上得3.5分,70%以上得3分,70%以下 得2分。
  中段:75%以上得4分,55%以上得3.5分,40%以上得3分,40%以下 得2分。
  高段:60%以上得4分;40%以上得3.5分;30%以上得3分; 30%以下 得2分。(除中心小学外,中心完小、 完小合格率和优秀率均 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
  ⑷提高情况(5分)
  有提高可得2分,平均分提高1-3分得4分,3分以上得满分。 保持高出平均分5分得3-4分。
  △非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中的合格率、优秀率、提高率的得分为四档:优秀12-13分;良好10-11分;合格8-9分;不合格7分以下。  
⑸竞赛获奖情况(3分)
  县级一等奖及以上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片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镇级一等奖1分。
  2.教改实验自制教具情况(3.5分)
  有县级实验项目并完成实验报告的或市级及以上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得满分;有县级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的得3分;自制教具、 挂图有实物显示的得2分,在县级及以上获奖的得3-3.5分。
  3.组织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情况(3分)
  有定期开展辅导得2分,辅导效果显著的加0.5-1分。
  4.撰写论文情况(3.5分)
  每学期一篇在校内交流或镇级交流获奖得2分, 论文在片级获奖得2.5分;县级交流获奖得3分,市级及以上获奖得满分。
  (五)履行职责(25分)
  1.履行职责(一)(12分)
  ⑴任课情况(10分)
  工作量足为8分,周工作量不足一课时扣0.3分, 周超工作量每节加0.4分。(此项不含早读、辅导等)
  ⑵代课代职情况(2分)
  代课一节(含代职一天)加0.1分。
  2.履行职责(二)(13分)
  ⑴班主任(辅导员)工作(5分)
  a.每学期家访人三分之二以下扣0.5分;
  b.每学期主题班队会(活动)不足10次,每少一次扣0.2分;   
c.体育达标率未达县教委要求的扣0.5分;
  d.流生一人扣3分;
  e.非班主任能配合班主任做好工作的可按70%得分计算。( 兼两班按高分班得分)
  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情况(3分)
  经常开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得2分, 成绩效果显著可得满分。(班主任按学期三项竞赛情况分三档,一档得满分; 二档得2分,三档得1分。)
  ⑶培养指导教师(实习生)(1.5分)
  定期指导教师(含实习生)每人次为0.5分; 随意性指导的只能得0.5分。
  ⑷考勤、考会(3.5分)
  旷工一天不得分;事假超过4天每天扣0.2分;病假超过半个月每天扣0.1分;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开会请假每次扣0. 2分;旷会每次扣1分。
  二、行政后勤人员考核评分标准:
  (一)政治思想品德(25分)
  同教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方法
  (二)文化专业知识水平(10分)
  1.进修培训情况(4分)
  同教师进修培训的考核方法
  2.参加教研或学术活动情况(6分)
  无学年工作总结或教学经验总结扣2分;听课每少1节扣0.5 分;应该参加的经验交流研讨活动而不参加的扣2分。
  (三)工作能力(10分)、工作成绩(30分)、履行职责(25分)
  1.考核项目及得分标准(见下页)
     2.考核方法:
  ⑴群众考核。按照考核项目及得分标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打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人数比例各10%,取平均分。)  
⑵考核小组考核,按照考核项目及得分标准,由考核小组进行无记名打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人数比例各10%,取平均分)  
⑶考核得分=群众考核得分×40%+考核小组得分×40%+月工作评估20%)
  三、说明
  1.“政治思想品德”和“上课”由考核小组集体打分;其他各项由考核小组分项查记录资料进行打分。
  2.考试成绩的计算:一学年两个学期成绩合计折半计算;担任两班数学的,以好差两班的成绩6:4合计计算。
  3.考核等第优秀档次,分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中选取,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4.被评为县级先进教育工作者,直接进入优秀档次。
  5.关于平均分增减的说明:
  ⑴以期末统一评估测试成绩(毕业班以毕业会考成绩)为依据。  
⑵以年级段的平均分为标准分。
  ⑶以上学期期末考试“班级平均分减去年级段平均分”所得的正负分为标准,再与本学期期末考试“班级平均分减去年级段平均分”所得的正负分相比较,得出平均分的上升与下降。例:


6.本考核细则若与上级年度考核文件有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五、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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