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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27
 

  1、学校在档案室内专设学籍档案橱,有学籍管理专用章,并配备一名兼职学籍管理员,具体负责学籍档案管理。

  2、新生入学编班后,必须在两周内按规定要求,分别填写《初中学生登记册》,张贴学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中学生登记册》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教办、市教委存档。同时,填写《中学生学籍档案》,每生一份,由学校存档。《中学生登记册》、《中学生学籍档案》学号必须一致。

  3、学生学籍由学籍管理员到市教委统一编号,在新生注册中,不得违反规定,以改名换姓等手段建立双重档案,一经查出,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得改名。

  5、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和军转干部安置且居住地在我校招生社区范围内确需转入者,必须履行以下的转学手续:(1)每月一号由转入学生家长持转入申请、户口本、父母所在单位证明、父母调动手续、转学证、体育测试证、体格检查表、文化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若学校同意接纳,学校签章,并报教办验证、签章。(2)到档案室验证登记。(3)到教导处登记,安排部分文化课考试。(4)学籍管理员持有关转学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6、学生转出,学生家长必须有书面转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按转出学生有关规定确保转出学生交回转学回执,校方方可开出转学证明并签章,然后到教办、市教委签章,并确保区教委注销。转出、转入学生原则上在开学一月内完成。

  7、确因意外伤害事故及生病住院,休养在3个月以上不能跟班学习者,由家长提出申请,出示县以上医院证明,到教办、市教委验证批准后方可休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复学学生一般随下届学生学习,学号不变。

  8、各班主任、学籍管理员要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学生流失,各班主任、学籍管理员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通知有关单位作好协调返校工作。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制止学生辍学的办法,每学期都要与各班主任签订《制止中小学生辍学流失合同书》,确保学生巩固率,学校将把学生巩固情况作为考核班主任,学籍管理员的重要依据。

  9、每月学籍管理员要会同级部主任到班级学生变动情况(转入、转出、病休、流失)核查一次,管理员书面同学校领导汇总汇报,月底报教办普教档案室。

  10、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教委统一监制的《义务教育证书》,盖章后由学籍管理员报教委审查、加盖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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