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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评选制度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10-24
 

一、评选意义:

评选“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是引导学生好好学习、奋发向上相互促进、健康成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大意义。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的条件是:

(1)思想品德好。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地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即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学能力,学习成绩优良(低年级90分以上,高年级80分以上)或有显著进步。

(3)身体好。即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75分以上(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评比方法:

“三好学生”的评选,先让学生评议提名,接着由班主任公开评价(征求有关教师意见)再实事求是地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报学校审批,最后召开表彰大会授予三好学生证书。

3.注意事项。

掌握三好学生标准应注意: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他几好,或者对其他几好降格以求。美术、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其他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各科平均成绩优良也应视为学习好。这样利于鼓励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学习,培养分析能力,思考问题的能力,发展爱好、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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