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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考试制度

作者:李展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11
 

、 考前20分钟(第一科提前1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2、 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经获准方可离开考场。

3、 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 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号(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及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

5、 按要求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座位号)、姓名等有关内容。

6、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7、 不得在试卷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以外答题,不得使用红色笔或铅笔(除画图或填涂答题卡外)答卷,不得使用涂改液、胶条。

8、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9、 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答题卡等。

10、 考生提问须先举手。对试卷有疑问只限于印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及污染。

11、 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2、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将答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静侯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考生才准离开考场。

13、 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4、 对违反应试守则的考生,按照《考试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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