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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中学关于进一步严肃学生纪律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5-28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学生纪律,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各级部、班主任要切实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禁发生下列行为:

1、学生无故旷课。

2、发型、着装等仪容仪表不整齐,屡教不改。

3、学校重点部位拥挤、打闹严重。

4、校内携带管制刀具、手机、MP3、扑克牌等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5、校园乱写乱画,破坏学校财务。

6、学生抽烟、喝酒。

7、敲诈、勒索他人财务。

8、校内、外打架。

9、不服从管理,顶撞执勤学生或教师。

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

1.学生第一次违反,给予学生警告,每人次扣纪律5分。

2.学生第二次违反,给予学生校内通报批评,每人次扣纪律10分。

3.学生第三次违反,给予学生劝退。

备注:1、政教处、级部每天巡查,每天至少2次。

2、警告、通报批评由政教处、级部直接通知班主任,劝退处分由学校、级部领导处理,报校长审批,劝退学生返校由校长批准。

3、每月班内学生通报2次(含2次)以上班主任通报批评,班内学生劝退,班级量化一票否决,取消班级量化奖金。

4、级部出现学生2(2)以上劝退处分,通报分级领导,上课期间,任课教师不管,学生违反者,通报批评任课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20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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